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桦甸市“三项措施”做好领导干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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桦甸市“三项措施”做好领导干部

企业兼职(任职)清理

 

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,市委组织部通过学政策、再摸排、严清理,对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(任职)问题进行了再次全面排查清理规范。

一是再次摸底排查,统计不留死角。印发再次排查通知,要求各单位对照通知要求,再次进行摸底排查,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兼职、违规取酬或瞒报、漏报等情况。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,切实抓好贯彻执行,党政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纪律规定,主动接受监督。

二是对列入清理范围的,坚决清理到位。对在企业兼职(任职)的干部,由干部本人主动辞去所兼任(担任)职务,由所在企业出具干部不再兼职(任职)文字证明材料,由所在单位收集存档辞职报告和证明材料,并将材料复印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。对经商办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干部,由干部本人主动辞去所在企业担任职务,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,由干部本人主动到工商部门变更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文书,由所在单位收集存档辞职报告和证件变更前后复印件,并将材料复印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。对符合规定,但未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的,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补办相关手续,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备案管理工作。

三是建立长效机制,严格规范整顿。为防止党政领导干部再次出现违规在企业兼职(任职)行为,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把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(任职)清理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,对再发现违规兼职、瞒报漏报的,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王继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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